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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18-24日举办(二)

2006-10-18 16:07:23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服务周活动的顺利进行,人事部将成立专门的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10-64053885),接受群众举报,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六、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事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事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要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各地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包括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和公共卫生预警系统新增人员,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等工作,可与服务周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三)要大力推进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本届服务周将采用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作为技术支持平台,并与各地人事部门共同探讨实现人才市场网站、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贯通的有效途径,各地人事部门要积极收集、整理、发布,在11月11日以前上传本地区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四)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

  (五)各参加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各单位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参加单位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并于12月5日前向服务周活动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服务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孟向红 陈世华 王明政 常晓勇

  电话:(010)64053885、64000020、64000320、64001956、 84214382、84214903

  传真:(010)64079597、64050989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10)6405388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3房间

  邮政编码:100007

  附件:1、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2、关于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参加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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