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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商人给银行职员开工资(二)

2006-10-23 16:25:10

  然而毕竟韦华只是一个普通业务员,卫才雨的贷款要顺利批下来,还需要韦华的经理胡珊批准,这个环节如不能打通,贷款依然会有麻烦,但没想到胡珊却主动找上门来。

  胡珊:“第一次向卫才雨要钱我说,‘为了你公司担保业务,我需要打发一些人’,总共花了1.7万。”

  然而胡珊提到的这些人卫才雨都不认识,但为了以后能顺利打点关系,卫才雨还是把钱给了胡珊,从此卫才雨成了胡珊的摇钱树。

  卫才雨:“胡珊要钱,‘给2000、5000’。”

  从2004年3月开始,胡珊几乎每个月都要打电话给卫才雨,名目从陪领导吃饭、打牌,到组织春游等等,要卫才雨出点费用,随着要钱的次数增加,卫才雨感到了厌恶,但也没办法。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胡珊是最不是个东西,天天挂在嘴上说自己有能力自己廉洁,说什么从不收别人的财物,找我不知开口以各种理由,报了多少费用我自己都不知道,帮忙是不要指望她了。

  时间很快到了2005年初,卫才雨的公司在宝丰支行的1000万元贷款额度使用完了,而银行的第二个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也已经审批下来,只剩下最后一道手续就能用,可不巧的是,这时候正好碰上宝丰支行干部调整,原来负责车贷放款审批的人被调走了,卫才雨只有找到分管车贷业务的副行长贺小龙签字,才能尽快拿到那3000万的贷款额度。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因申报额度的事情,基本人处在停滞状态,给公司带来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如不尽快解决额度事宜,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卫才雨主动到宝丰支行贺小龙的办公室介绍自己,然而同样没想到,这位副行长来了狮子大开口。

  卫才雨:“在办公室,贺小龙问了我车的利润,提出了0.8%怎么样。”

  原来贺小龙的意思是想在总共3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中,拿到0.8%的好处费,于是,卫才雨就很“识相”地送了贺小龙5万元的现金,而贺小龙就随手收下了。

  贺小龙:“他给了我,我是既想要又怕,我就放在我办公桌里了。”

  事情果然变得很顺利。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今天有件叫人高兴的事,那就是“盈丰担保公司”申请的3000万额度经过审贷会已通过,下星期拿批复,停了三个多月的业务,总算得以开展。晚上10点,在武昌凯旋门华天大酒店7楼,与贺小龙见面,就事情解决,业务的发展进行进一步沟通。

  就在那天晚上,卫才雨往贺小龙车的后备箱里放进了13万元人民币。

  重罚行贿才能遏止贿赂犯罪

  卫才雨的日记如实记录了,他是如何通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用虚假车贷的方式,从银行套取数百万现金的,他以为既然已经打通了银行贷款的各个审批环节,自己再怎么做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由于投资中发生了经济纠纷,卫才雨急需大量现金,他又一次想到银行去冒险。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9月2日,现在压力越来越大,钱是越来越少,事却没少,我当如何面对呢,我能否渡过这人生的寒冬呢?我是个男人,家里的主人,有责任和义务面对现实的挑战!什么时候也不能丧失信心,当勇敢面对,让暴风雨来吧。

  这时候,卫才雨想起了自己在银行里还有200多万的保证金,但这又拿不出来,卫才雨于是找到了韦华。

  卫才雨:“我找韦华,让他想办法把保证金弄出来。”

  然而明知私自挪用保证金违规,但领了工资,得了好处的韦华还是通过多次转帐的方式,挪用保证金193万。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9月26日下午,由于急需现金,无奈之下通过韦华,动用保证金账户,转款13万并提为现金。10月19日星期三,韦华将我公司保证金120万元转出,此举应属违规但我也是实在出于无奈,一旦行里知道保证金被转走,后果怎样谁也无法预料。

  果然,不久之后保证金事情败露,银行内部开始进行查处,卫才雨和银行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结束,和所有的行贿人一样,卫才雨认为受贿人既然收了自己的钱,帮自己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造成现今的状况,主要责任不在我,既然支持我的工作,就应体谅和理解我的难处,生意嘛肯定有亏有赚。

  而对于韦华逃离武汉,卫才雨更是认为是种背叛。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他是不辞而别,他却连个交待都没有,做人太不负责,也太不仗义了,真是有眼无珠,尽交这种不仁不义的朋友。

  而这时候的行贿人卫才雨,再也没有往日挥金如土的意气风发。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偶然,祖坟上的荒凉,父母坟头长出一人多高的杂草,甚为惨淡,当时那心情无法言语,难道真是祖坟不好,或是……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最后查明,卫才雨共向贺小龙、胡珊、韦华三人行贿25.7万元,现在,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已经对其中两人作出一审判决,贺小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胡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的一大公害,严重危害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人们痛恨腐败,痛恨受贿现象,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往往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受贿应当严惩,这一点没有谁有疑问。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行贿者处于弱势,行贿求人是迫不得已,社会危害没有受贿者大,不应当受到严厉惩罚,事实上,行贿者受到法律追究的数量的确也很少。我猜想,卫才雨留下这本日记的某些原因也在这里,他可能希望通过这本日记让人们知道他不得不行贿的苦衷。其实,行贿和受贿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不在政策上改变严打受贿而放纵行贿的态度,打击商业贿赂就会留下一个很大的缺口。

  司法部门的统计表明,走上受贿犯罪道路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整体而言,主动索贿者还是少数,被动受贿者占大多数,而且即使这些主动索贿者,也往往是从被动受贿开始,因此对于贿赂案件,应该是防范优先于惩治,应该尽可能遏制贿赂案件的发生而不是多查处几个贿赂案件,只有严惩行贿,使行贿成为高风险的行为,才能遏制腐败犯罪的蔓延,在立法上我们可借鉴某些国家经验,对同一贿赂案中的行贿人与受贿人处以相当的刑罚,在规定行贿者交代罪行可以减轻处罚或不起诉的同时,也应该规定如果受贿者先交代了罪 行,就要对行贿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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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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