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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保姆存在信任危机 透视津城家政市场(二)

2007-1-18 11:24:10

  热点问题二:雇主保姆存在“信任危机”

  说起自己曾经的遭遇,已经来津两年的甘肃籍保姆小琴(化名)有一肚子的苦水。

  “不知道是我不幸,还是都是这样,我遇到的三个雇主总是对我‘另眼相看’。我干的第一家,夫妻俩都是大学教师,学问很高,我挺尊敬他们的,但他们总是嫌我不会做天津菜。就因为做不好菜,我被女主人数落了好几回。第二家倒不挑我做饭不好,但他们总像防贼似的防着我,雇主那双眼就一直盯着我,连打扫厕所也不放过盯梢,生怕我拿了他家的东西。有时雇主还故意将100元钞票折成细条丢在沙发缝里,试探我是不是还给他们。更可气的是,第三家的男雇主居然还对我动手动脚的。”

  小琴从第三家辞职不干后就没再干保姆,她告诉记者,她之所以改行,一方面是因为不愿再受雇主的气,更重要的还是希望自己在城里多学点本事。

  雇主防保姆,保姆防雇主。在记者采访中,80%的市民表示了这样的忧虑:“保姆是临时请来的,不满意就跳槽,他们跟走马灯似的,家里要是出点事,我找谁去?”而80%的保姆则有着这样的忧虑:“怕雇主对他们的服务过于‘挑剔’;怕雇主以不满意为由随意克扣薪酬或者将他们‘扫地出门’。”

  家政市场缘何出现“信任危机”?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雇主和保姆(家政公司)之间都缺乏“一纸合约”,雇主和保姆双方的行为缺少约束,彼此都没有“定心丸”,唯恐在交易过程中吃亏。

  专家点评:诚信是一个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石”,在一个存在诚信瓶颈的行业中,路只能是越走越窄。目前,我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家政服务业的法规,雇主和保姆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只有参考《劳动法》。我国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都是针对签订劳动合同后形成的劳动关系,比如工伤保险等,雇主和保姆之间一般是口头协议,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属于劳务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关系。因此,制定相应的市场规范势在必行。

  此外,工商、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执法,淘汰不规范的“黑中介”和“家政游击队”。

  热点问题三:家政人员遭遇意外伤害谁埋单

  与大多数人一样,今年23岁的小梅(化名)当初怀着无限梦想从安徽来到天津打工,和小琴不同,小梅觉得当保姆挺好。“一来就能住在城里人家里,又干净又舒服,干活就跟在家干家务一样,一点也不累。”

  然而,小梅很快就遇到了意外。半年前,小梅骑车出门买菜时被一辆小车挂倒,导致腿骨骨折。意外发生后,肇事司机把小梅送到医院,交了住院费后就“人间蒸发”了,事后雇主也为小梅承担了一部分医药费,但小梅从此落下的残疾该由谁来负责呢?

  另外试想一下,如果当初司机逃跑,小梅的意外伤害该由谁埋单?记者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保姆等家政工不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没有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得不到相应保障,服务中如出现纠纷只能自己协商解决,一旦出现治安、安全事故等,他们将马上陷入窘境。

  专家点评:目前,上海等地已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每年由雇主替保姆交纳30元保险费,一旦保姆遭遇意外伤害,最高可获赔10万元,本市可以借鉴相关做法。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建议,家政工的保险费可由家政公司与家政工自身共同负担,但这需要政府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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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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