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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五年惩处三千腐败分子 挽回损失1.37亿

2006-12-19 11:53:37

  武汉市纪委昨向市党代会报告称: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27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7人,其中局级干部38人、处级干部419人,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1.37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大要案呈多发态势。在查办的案件中,违纪金额10万元至100万元的279件,100万元以上的60件。通过办案,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严厉惩处,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185人。

  五年来,武汉市查处的大案要案主要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昌信,原副院长胡昌尢等13名法官受贿案;蔡甸区原区委书记王明先受贿案;市建委原党组书记李永平受贿案;市城管局原局长明九斤受贿案等。

  在积极办案查处的同时,武汉市近年先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四项改革,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目前,全市各区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市区两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撤销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1371个。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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