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IT >> 正文
“十五”回顾产业规模居世界前三(二)

2007-3-6 16:58:34

  部分关键技术领域

  取得突破

  集成电路、软件、移动通信、新型元器件、数字视听、计算机等产品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跨国并购成为国内企业迅速提高关键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以企业及企业联盟为主制定的TD-SCDMA、GoTa、GT800、“闪联”、WAPI、家庭网络等标准成功推出。

  在集成电路方面,已具备0.18微米~0.25微米的设计开发和规模生产能力,一批高性能芯片相继研发成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已形成批量供货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信息化建设所需软件关键技术取得了突破,相关软件产品广泛应用于经济和社会各领域;通信领域的数字程控交换机、数字移动通信、DWDM等重点产品形成规模,技术水平跨入世界先进行列。TD-SCDMA被国际电联和3GPP接纳为国际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一;新型元器件、光电子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发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突破了光纤预制棒的大生产技术;数字电视标准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采用机卡分离技术体制的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进入商用化阶段,专用芯片、数字调谐器等关键部件的配套能力大幅提升:“银河”、“曙光”的计算能力已进入全球先进行列,“深腾”等高性能服务器在高端领域有了一席之地,华为、中兴的路由器交换机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研发取得明显进展。

  信息化推进工作成效显著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全国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电子政务稳步展开,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政务协同,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公共服务,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经济领域信息化取得明显进展,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日益成为破解“三农”问题、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促进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教育、文化、公共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灾害预警和救灾等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信息资源的战略地位得到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改善。信息化法制建设持续推进,《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电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进程加快,“信息安全条例”、“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加紧研究。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逐步加强,已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软件、通信、制造业信息化等多个领域取得成效。信息化培训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多渠道培养各类信息化人才的格局初步形成,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信息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制定并开始实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

  尽管“十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发展中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核心基础产业薄弱,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产业规模仍然较小,关键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企业间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的机制有待健全,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三是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电子信息大企业实力不强,中小企业专业化程度较低;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技术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四是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深度尚待提高,信息化推进工作需要进一步向纵深拓展。五是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亟待完善,对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平有效市场竞争格局形成的推进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产业发展六大成功经验

  大力营造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十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成就首先得益于国家对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在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5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鼓励移动通信、集成电路、软件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适时调整了部分重点电子产品出口退税率,滚动修订了外商投资和国内鼓励投资的产业目录。信息产业部也先后出台了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指导意见等文件,还研究制定了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中央战略的行业贯彻意见;从2002年起,信息产业部每年定期举办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及时向全行业通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同时,不断完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积极开展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

  电子信息产业法制建设不断加强,2004年8月28日,我国颁布了《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我国第一部推进信息化的专项法律。针对电子信息产业法制建设存在的层级不高、缺乏产业促进立法等突出问题,信息产业部提出了《关于电子信息产业法律框架建设的意见》,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立法工作制定了前瞻性的立法计划。根据《关于电子信息产业法律框架建设的意见》确定的立法重点,信息产业部积极推进了《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

  坚持走开放合作的发展道路

  “十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紧紧抓住加入WTO的契机,主动调整政策措施,吸引外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大。目前,世界500强中的跨国电子信息企业已全部来华投资,90%的全球信息技术100强企业在华直接投资,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占全国利用外资的比重由“九五”末的10%提高到15%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在电子信息制造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24021亿元、工业增加值5026亿元、利润822亿元、出口2341亿美元,分别占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总量的77%、77%、77%和87%,成为拉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5年来,全行业积极应对各种贸易壁垒和歧视性“反倾销条款”,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通信运营业和制造业加强合作,构建相互支撑的产业链,联合“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重大项目安排等措施,积极支持行业内优势企业的发展,对骨干企业实施跨国并购、应对贸易壁垒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努力提高骨干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2005年,电子百强企业总收入达到9643亿元,联想、海尔等企业在规模上已接近全球500强门槛,京东方、TCL、华为也在向千亿元迈进。部分企业已开始尝试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初步具备了以自主品牌大规模出口的实力和跨国经营的能力。此外,国家还通过加强引导和指导,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积极支持有优势特色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组织实施专项工程

  “十五”以来,国家通过组织实施数字移动通信产业化、数字电视研发与产业化、TD-SCDMA研发与产业化、软件产业、网络产品、新型元器件、光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产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企业信息化等重大专项,大力培育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等核心产业,构建第三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光电子产品等产业链。中央财政5年累计投入过百亿元,各省、市、区政府也纷纷设立了用于促进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力带动了社会投资,促进了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行业发展后劲。

  以信息化应用带动产业发展

  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入,信息技术、产品的广泛应用为产业发展,特别是本土产业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几年来,我国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和信息终端普及率不断提升,有力地带动了通信、计算机、视听产品整机及相关元器件产业的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一批信息化重大工程稳步推进,拉动了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对信息技术和产品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加快了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

  探索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子

  电子信息产业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人才培养工作有序开展,多元化培养取得成效。计算机与软件专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展顺利。吸引社会力量举办软件学院,加强面向应用的软件工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合作培养人才的机制初步建立,人才吸引工作力度加大,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软件和集成电路等技术人员进入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工作。鼓励和吸引国内外IT人才来华创业,通过完善技术、管理和知识产权入股、期权等激励机制,逐步形成行业吸引并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1][2]
  中国电子报
  相关信息
站内搜索